西京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概述

西京学院招生信息全解析
第一章 总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了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基本信息
西京学院是一所位于古城西安的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也是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94年,历经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有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的高等学府。
学校以培养人格健全、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勇于创新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OBE教育理念。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与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多项科研指标保持在全国民办高校前列,科研竞争力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
第四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邮编:710123。
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提供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第六条 学校颁发的为西京学院名称,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与计划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时考虑考生的语文成绩及其他综合因素。
对于艺术类考生,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比例,学校按照不超过120%执行。
学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学校的收费标准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的相关标准执行。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学校将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西京精神,当好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摇篮。学校将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而奋斗。
此版本对原文进行了重新编排和表述,保留了核心内容并进行了适当的增删改。希望符合您的要求。西京学院资助事业蓬勃发展
西京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奖优扶困、资助助学、培养德才、援建减负”为宗旨,积极开展公益资助活动。该基金会专注于资助与奖励在西京学院就学的贫困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追求卓越。
第八章 学生入学与报到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期限前来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上相关证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请假或请假超期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将正式注册学籍。如复查结果不合格,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甚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那些通过弄虚作假、舞弊等方式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予以退学处理。对于因健康原因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后,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补充条款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部分省份的高考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学校将根据新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并另行通知。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决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会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我们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校的招生信息,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我校官方网站为:www..cn。招生章程公布网站为:zhaosh..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与执行。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透明、公正的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