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介绍暨南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定,涵盖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详细录取原则。以下为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以学校官方渠道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暨南大学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对于平行志愿省份,一般按照1:(1~1.05)的比例进行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则按照1:(1~1.2)的比例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细则:
一、学校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规定给予的政策性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具体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
二、遵循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在广东省,需合格的高考合格性考试科目对应选择性考试科目。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方式。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的4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有特定的招生录取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请放弃报考。依据各省规定和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具体录取规则请参考学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
八、体育教育专业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或术科成绩择优录取。
九、学校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进行。
十、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一、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如临床医学等专业限报色盲、色弱考生。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标准者将依据学校政策处理。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由各省招生部门统一公布。学校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暨南大学官方渠道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