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详细介绍了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第十二条
我校将依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包括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于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仅认可考生具备的最高一项加分,且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需注意的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项目的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我们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将依据文综、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进行比较,而理工类考生则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在允许的范围内,学校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第十四条
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会综合考虑各专业的录取情况和考生的体检限制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学校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仍不足,将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进行征集志愿,若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往届生和应届生享有同等权利;我校的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针对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高校专项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考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设限制,但入学后主要教学语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谨慎考虑。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机构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提醒色盲色弱的考生,由于药学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这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特别谨慎。
第二十一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必须确保选考科目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请各位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上述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填报和准备,以确保顺利入学中国药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