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已经得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批准以及国家教育部的备案。为切实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3号)文件精神,我们特别制定了以下的招生实施方案。

一、核心原则与实施策略
学院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准则,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确保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障与领导体系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对于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策。
(三)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每一环节的透明与公正。
(四)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单独招生工作。
三、报考与免试条件详解
详细规定了报考的资格以及免试的条件,包括已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以免试等。
四、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与步骤
详细说明了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以及注意事项,包括志愿填报的网站、填报时间、填报流程等。
五、考试安排与评分标准
详细阐述了考试的准备、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并明确了评分的标准。
六、成绩评定与录取规则
详细说明了成绩评定的方法和录取的原则,包括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以及录取时的优先顺序等。
七、录取后的公示与待遇
明确了我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八、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在报考、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取消录取资格、记入高考诚信档案等。
九、其他注意事项与附则
其他一些未尽事宜进行了补充说明,如联系方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以及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属通辽职业学院。
十、联系方式
提供了学院的详细地址、联系老师、咨询电话以及招生网址等信息,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和了解更多信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还需要根据学院实际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