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篇章: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政策解读

近日,我们为大家详细解读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这份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多项重要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七条 学校采取“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多方面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各省份(区、市)的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设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招生。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广东省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总成绩中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区、市),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的专业分档,学校将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出档后,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对于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专项计划,同样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二十五条 关于加分的录取政策或特殊照顾录取政策,将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