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全解析》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48年,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学院是立足龙江、服务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拥有南岗校区和松北校区。
二、招生类型及层次
2025年,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将招收普通高考生,学制为三年,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三、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包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单科成绩排序等。
五、学费及资助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同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学院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试点专业包括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畜牧兽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生物制药技术等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对接本科大学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考核转段由对接本科院校和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有关“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的教育规定,前三年学生将被注册为专科学籍,并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进行学籍管理。经过转段考核的学生,将以专升本的形式进入对接的本科院校,并转为本科学籍,随后由本科院校依法进行学籍管理。在此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高本贯通”学生的学业完成与颁发相关事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将获得专科。成功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两年教学计划后,如成绩合格,将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的本科,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关于“高本贯通”试点的其他事项,将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七章关于“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根据《关于印发“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的函》(黑教规〔2025〕1号)以及相关的实施方案,学院开展了“振兴龙江”试点工作。该试点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当年参加黑龙江省普通高考的考生,并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八条“振兴龙江计划”的录取工作会列入我省普通高考本(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单独代码、计划单列、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分数将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将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九条有关“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的其他事宜,将严格按照《“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年度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情况,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且不会收取任何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对于以该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该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学院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如下: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南岗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2号(松北校区)。
邮编:105025 招生咨询电话:XXX-XXXXXXX 学院网址:[www..cn]。](javascript:void(0))关于学院具体的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可以登录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欢迎咨询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