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录取规则与要求

本文旨在介绍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的录取规则,涵盖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参考。请注意,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一条:我校根据各招生省份的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招生计划。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条:在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必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这些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普通类录取专业安排办法
第三条:进档考生的录取依据是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我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我们会优先考虑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第四条:对于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无法安排进入所报专业的考生,且志愿信息为服从专业调剂的,我们将通过调剂录取安排专业。专业志愿全部填报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填报有师范专业的考生,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其他录取要求与特殊规定
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详细列出了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待遇、政策性加分的认可规则、各类特殊计划的执行细节、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的统考要求、录取成绩要求、录取排序规则及其他要求等。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第十二条:详细说明了语种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体检要求、师范类体检要求、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生签约、师范生就业与升学等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以上是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的录取规则与要求。我校致力于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学生,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录取规则,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进入首都师范大学深造。
(1)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署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北京市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将得到严格执行。该细则规定,师范生在毕业时可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内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并需在本市的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少五年。如果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需要支付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包括免缴的学费、获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将遵循相关文件执行。对于被录用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学生,还需遵循定向区教委及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入学前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招聘流程安排就业,服务期限同样不少于5年。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京外的师范生。
(2)师范毕业生的升学也需遵循《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以及《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京教人〔2022〕21号)的相关规定和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在毕业时有资格攻读本市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和本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并需承诺在硕士毕业后继续履行协议。
(3)关于大类招生与培养方面,我校的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以及初等教育学院的部分专业实施了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制度。数学科学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非师范专业将以数学类(数理实验班)的名义进行录取;生命科学学院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非师范专业则按生物科学类(含实验班)录取。文学院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非师范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美术学院的美术学、绘画等专业方向则按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进行录取。初等教育学院的小学教育专业部分招生计划则按照小学教育(师范)大类进行录取。被以上专业录取的学生在第一或第二学年时,将根据院系的大类招生培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方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