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旨介绍:本篇整理的文章主要介绍了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的招生章程。这篇文章详尽地介绍了学校的相关信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并为报名做好准备。下面,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了本次招生章程。学校位于云龙校区和红旗路校区,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学校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专科学校,并颁发了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
第二章 招生章程的核心内容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简介部分详细介绍了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历史、荣誉以及校园环境等。学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职高对口类。
第三章 组织管理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相关的招生录取政策。学校的招生就业指导处是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组织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25年的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已经确定,详细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还列出了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人年学费标准。其中,软件技术专业为校企合作共建专业。
第五章 招生要求与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对部分专业提出了身高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对于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学校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据位次顺序录取。在录取规则方面,学校认可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并且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招生也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所有专业,若考生无法满足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学校还强调了对于外语语种的要求以及对于体检的注意事项。希望考生能够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要求,以确保顺利报名和录取。
第二十六条,我校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模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七条,关于录取结果公布方面,我们通过学校的招生站向广大考生公告,并利用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递送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我们确保通知书的寄送既安全又及时,准确无误。
第二十八条,我校高度重视招生监察工作,特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招生工作的进行。
第六章附则如下:
第二十九条关于收费标准问题,各专业学费的最终标准需以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在2025年的审核结果为准。
第三十条,我们提供奖助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以及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参加勤工俭学。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包括奖、贷、助等多种形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以确保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关于体检标准,我们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于健康情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关于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我们将采用考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提交的信息,考生需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们将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核,包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若报到截止日期20日后仍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已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上公布。对于各类媒体可能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存在理解上的误差,请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其解释权归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三十七条,以下是学校的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89号;邮政编码:412000;教务处电话:/22027928;招生咨询电话:/22028297/22028268;招生咨询QQ群:807110181;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监督投诉电话:。](www.%3B%E7%9B%BE%E5%BB%BA%E6%8A%BE%E8%AF%A无怨无悔地接受学生关于招生录取方面的咨询与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