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各科满分标准公布

湖南高考各科目的满分标准已经确定,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具体分数分布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湖南高考科目及分数分布
湖南省高考科目采用“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
“3”代表全国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以及外语(含多种语言)。这些科目的命题由全国统一负责。
“1”表示首选科目,考生可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一科。
“2”表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两科。这两门科目的命题由湖南省自主负责。
考生的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累加而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考科目的分数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而选考科目的分数则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进行转换后计入高考总成绩。
二、原始分数与等级分数的转换过程
对于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的两门),其分数是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进行等级转换后计入高考总成绩的。
等级分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根据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然后再由等级转换得到的分数。
再选科目的原始满分是100分。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起点,满分为100分。将选择考的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划分为五个等级,然后按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将原始分转换到相应的等级分区间。根据考生数等比例进行等级分的计算,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以整数呈现。
具体的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详见相关通知或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