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该学院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录取规则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该学院采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于普通类(物理类、历史类)的考生,学院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该学院的考生,需要确保计入高考总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具体要求需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院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会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普通类(物理类、历史类)专业分档,学院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及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则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优先录取。
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院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会被退档。
值得注意的是,该学院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特别慎重。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学院会按照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了解清楚学院的录取规则和要求,为自己的报考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