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概览

本文为大家解读中山大学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录取政策详解:
(一)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将依据考生所参加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评估,我校不会另行组织校考。
(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们将按照其投档办法,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三)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我们将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进行排序,并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考虑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被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概述:
(一)考生需符合2025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对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基本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并且其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的相应要求。
(三)考生需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业成绩优秀,并对艺术事业充满热情。
以上就是中山大学艺术类的录取规则概览,希望能为广大学子提供参考,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考入心仪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