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专业范围
广东播音与主持统考主要针对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相关专业的学生。对于粤语方向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也参照此考试进行。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构成
该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以及话题评述三个重要科目。每个科目的评分均以满分为100分进行,而总分则是这三个科目得分的总和,最高可达300分。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详解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语音情况、嗓音条件以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需朗读指定的文学作品,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的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生需在不超过2分钟的时限内完成。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考生需播报指定的新闻稿件。
考试形式:同样为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考生需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即兴评述。
考试形式:考生需脱稿进行评述,考试时间同样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原则上要求同一考生在同一个考场一次性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考生在备稿时的总时长应控制在10—15分钟以内。
请各位考生和家长注意,如有考试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动,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