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家梳理了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基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如下:
一、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普通类(包括历史类、物理类、文科类、理科类)和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进行分别录取。
二、针对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考生符合专业要求前下,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档。
对于按照比例合成综合分省份(区、市),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将被综合考虑。综合分将作为投档总分,按照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仍相同,则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生。
对于未按综合分出档省份(区、市),学校将结合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按照比例合成综合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分 = 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60% + 术科统考分数×2.5×40%。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相同且无排位情况下,录取顺序将参考普通高考单科成绩。参考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术科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学校官方招生章程为准。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了解,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进入心仪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