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纲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指导2025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学校概述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1824,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三、招生计划与对象
我校以广西为主要招生区域,同时面向全国招生。2025年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公布为准,并通过各种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与方式
我校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情况,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五、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对于普通类专业,我们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选择。对于艺术类专业,我们将认可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同样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收费政策执行,学费、住宿费等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还开辟了勤工助学渠道,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体检要求与住宿条件
我校各专业录取将遵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关于住宿,学校提供标准化公寓式宿舍,有3-6人间等多种选择,住宿费将根据实际选择的房间类型进行预缴,最终收费标准将按照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入学复查与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学生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将颁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九、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招生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第十六条 学校官方网站地址为 www..cn,招生咨询热线为 (传真同时适用)、另外一条招生咨询热线为 3975046,同时设立了招生监督电话 ,方便考生和家长与学校联系。学校还提供了招生工作专用邮箱:。
九、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郑重声明,未曾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等事务。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的招生规定和要求,与本章程存在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如果本章程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政策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政策。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