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玉泉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学校(公办)于1957年高起点创办,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习地点
呼和浩特市(距北京2.5小时高铁)。
(七)颁发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zhaosheng..cn
咨询电话:
(二)录取批次
1.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2. 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
(四)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笔试)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所有省区普通类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篮球、田径项目专业成绩不低于70分、足球、排球、乒乓球项目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按照折合百分制后文化成绩×30%与体育专项成绩×70%相加后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