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述

北京中医药大学,简称“北中医”,是国家重点的中医药学科主干大学。本章程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特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自身情况而制定。学校坐落于北京市的多个区域,拥有多个校区,分别为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和望京校区。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
学校的招生工作由三级机构组成,包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校长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和统筹。招生委员会则由相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而本科招生办公室则负责具体的招生实施工作。整个招生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学校的招生计划考虑了各省的考生数量、质量、经济需求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录取规则方面,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特殊考生群体,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提档处理。
第四章 收费与奖助学金
学校按照不同专业的学制和标准收取学费,同时设有多种奖助学金项目,以资助有需要的学生。住宿费也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第五章 特别说明与要求
对于医药学类、生物工程等专业,学校特别指出色盲、色弱等考生可能不适合报考。学校强调了对所有考生的公平性,无论其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都不会影响录取。体检标准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联系方式与附则
学校提供了多种联系方式,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本招生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希望为2025年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和家长提供全面、详细的招生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为大家的报考决策提供参考。